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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大岭乡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重新审批大岭乡龙马互合同发蛋鸡养殖项目新建供电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大政函〔2025〕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意项目建设建议。
二、项目名称:大岭乡龙马互合同发蛋鸡养殖项目新建供电配套设施项目。
三、项目代码:2507-450804-04-05-459376。
四、建设地址:110kV鹤岭变电站与大岭乡龙马村卧龙寨地块10kV同投农牧1号开闭所之间。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一回10kV线路,全程路径约2.2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01km,导线截面采用240mm2,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19km,电缆截面采用300mm2;新建43基杆塔;配套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安装等。建设内容包括电力电缆、基杆塔、电器设备及配电装置安装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初估总投资301.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5.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89万元,预备费2.99万元。资金来源为覃塘区2025年第一批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我局于2025年7月10日印发的《关于大岭乡龙马互合同发蛋鸡养殖项目新建供电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覃发改投资〔2025〕26号),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抓紧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开工前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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