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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 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025-06-13 18:00     来源: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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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港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贵港市覃塘区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拟用地需征收覃塘区覃塘街道珠砂村第2345621村民小组,甘碑村民委员会及所属的第89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150.5685亩,并收回贵港市覃塘林场的国有土地0.933亩,共合计151.5015亩。202533日,我区发布了《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要求,经覃塘区自然资源局、覃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实地调查核实,按照对征收土地情况的调查结果,我区拟定了《贵港市覃塘区2025年第三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该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范围和目的

该批次用地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覃塘区覃塘街道珠砂村、甘碑村民委员会范围内,收回的国有土地位于贵港市覃塘林场范围内(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拟安排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二、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土地权属

征收地类

面积(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元)

县(城区)

镇(乡)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覃塘区

覃塘街道

甘碑村

村民委员会

乔木林地

0.0435

57019.00

2480.33

农村道路

0.2565

57019.00

14625.37

坑塘水面

0.0060

57019.00

342.11

8村民小组

旱地

0.0240

57019.00

1368.46

乔木林地

0.4290

57019.00

24461.15

9村民小组

乔木林地

0.3585

57019.00

20441.31

其他林地

0.5655

57019.00

32244.24

其他草地

0.3540

57019.00

20184.73

坑塘水面

1.3815

57019.00

78771.75


21村民小组

旱地

4.6260

57019.00

263769.89

乔木林地

3.9000

57019.00

222374.10

其他林地

0.2130

57019.00

12145.05

农村道路

0.1425

57019.00

8125.21

农村宅基地

0.0120

57019.00

684.23

2村民小组

旱地

0.9975

57019.00

56876.45

乔木林地

11.6445

57019.00

663957.75

其他林地

0.0360

57019.00

2052.68

3村民小组

水田

1.2900

57019.00

73554.51

旱地

0.0585

57019.00

3335.61

乔木林地

0.9630

57019.00

54909.30

4村民小组

水田

0.0630

57019.00

3592.20

其他园地

0.6960

57019.00

39685.22

乔木林地

29.0220

57019.00

1654805.42

其他林地

3.5655

57019.00

203301.24

其他草地

0.0540

57019.00

3079.03

农村道路

0.4020

57019.00

22921.64

坑塘水面

2.3115

57019.00

131799.42

设施农用地

0.0945

57019.00

5388.30

5村民小组

水田

4.5165

57019.00

257526.31

旱地

8.1270

57019.00

463393.41

乔木林地

17.8260

57019.00

1016420.69

其他林地

5.1375

57019.00

292935.11

农村道路

0.2835

57019.00

16164.89

农村宅基地

0.6810

57019.00

38829.94

6村民小组

水田

5.6160

57019.00

320218.70

旱地

12.9285

57019.00

737170.14

其他园地

0.0690

57019.00

3934.31

乔木林地

13.0020

57019.00

741361.04

其他林地

2.7135

57019.00

154721.06

农村道路

0.7260

57019.00

41395.79

坑塘水面

15.4320

57019.00

879917.21

覃塘林场

乔木林地

0.9120

57019.00

52001.33

其他林地

0.0210

57019.00

1197.40

合计

151.5015


8638464.03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该批次用地已完成权属调查,所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将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进行补偿。

土地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名称

数量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补偿费用(元)

规格

覃塘区

覃塘街道

甘碑村

8村民小组

速丰桉

0.248

4490

1113.52

1cmφ10cm

9村民小组

糖蔗

0.113

2970

335.61

未能收获

速丰桉

1.11

4490

4983.90

1cmφ10cm

村民委员会

道路

182

平方米

120

21840.00

水泥地面

珠砂村

2村民小组

速丰桉

2.724

4490

12230.76

1cmφ10cm


天冬

1.872

15490

28997.28

两年苗


黄皮

0.634

10325

6546.05

8cm<φ≤10cm


糖蔗

2.483

2970

7374.51

未能收获

3村民小组

牛大力

0.133

18380

2444.54

三年以上

香蕉

0.142

3610

512.62

未抽蕾苗高≤1

糖蔗

0.57

2970

1692.90

未能收获

速丰桉

1.141

4490

5123.09

1cmφ10cm

4村民小组

速丰桉

19.695

4490

88430.55

1cmφ10cm

天冬

5.073

15490

78580.77

两年苗

1.315

12390

16292.85

10cmφ≤13cm

糖蔗

0.98

2970

2910.60

未能收获

沃柑

0.707

5160

3648.12

φ≤3cm

樟木

0.138

14760

2036.88

连片种植

5村民小组

速丰桉

11.863

4490

53264.87

1cmφ10cm

黄皮

0.234

4650

1088.10

3cmφ≤4cm

柑桔

0.393

15490

6087.57

5cmφ≤7cm

水稻

0.159

1410

224.19

6个月以上

甜笋竹

0.121

3500

423.50

连片种植

沃柑

0.044

5160

227.04

φ≤3cm

鱼塘

0.146

3960

578.16

三类鱼塘

玉米

0.116

1410

163.56

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人工种植牧草

0.182

1700

309.40

已经收获

香蕉

0.481

4650

2236.65

苗高>1

天冬

6.553

20650

135319.45

三年未收获

6村民小组

速丰桉

2.452

4490

11009.48

1cmφ10cm

糖蔗

10.492

2970

31161.24

未能收获

道路

61.1

平方米

120

7332.00

水泥道路

21村民小组

速丰桉

3.198

4490

14359.02

1cmφ10cm

合计

75.5363



548878.78


四、被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

土地权利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元)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元)

合计(元)

覃塘区

覃塘街道

甘碑村

村民委员会

17447.81

21840.00

39287.81

8村民小组

25829.61

1113.52

26943.13

9村民小组

151642.03

5319.51

156961.54

珠砂村

21村民小组

507098.48

14359.02

521457.50

2村民小组

722886.88

55148.6

778035.48

3村民小组

131799.42

9773.15

141572.57

4村民小组

2064572.46

191899.77

2256472.23

5村民小组

2085270.36

199922.49

2285192.85

6村民小组

2878718.25

49502.72

2928220.97

贵港市覃塘林场

53198.73

0

53198.73

合计

8638464.03

548878.78

9187342.81

五、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涉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8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收回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被收回国有单位、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捷,联系电话:0775-4723773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配合贵港市覃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配合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请相互转告。

登记地点:覃塘区覃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覃育飞,联系电话:0775-4722108

八、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覃塘区征地机构认定的最终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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