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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5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2025-05-19 18:25     来源: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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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2025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征收覃塘区石卡镇村面村、翰芦村民委员会所属的相关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9742公顷(合14.613亩),2025225日,区人民政府发布了《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5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要求,经覃塘区自然资源局实地调查核实,按照拟征收集体土地所涉及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情况及对拟征收土地情况的调查结果,我区拟定了《贵港市2025年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该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土地权属

征收地类

面积(亩)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元/亩)

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元)

县(城区)

镇(乡)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覃塘区

石卡镇

村面村

13村民小组

旱地

1.3530

57019

77146.71

农村道路

0.1050

57019

5987.00

14村民小组

旱地

7.2300

57019

412247.37

农村道路

0.0135

57019

769.76

15村民小组

旱地

0.3360

57019

19158.38

翰芦村

21村民小组

旱地

1.8840

57019

107423.80

农村道路

0.3240

57019

18474.16

乔木林地

3.2475

57019

185169.20

其他林地

0.1200

57019

6842.28

合计

14.6130

833218.66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土地权利人

地上附着物名称

数量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规格

覃塘区

石卡镇

村面村

13村民小组

黄花梨

0.24

14760

连征种植

糖蔗

0.651

2970

未能收获

速丰桉

0.566

4490

1cm<φ<10cm

14村民小组

糖蔗

5.166

2970

未能收获

速丰桉

0.597

4490

1cm<φ<10cm

玉米

1.475

1455

15村民小组

糖蔗

0.336

2970

未能收获

翰芦村

21村民小组

香蕉

0.754

4650

苗高>1

黄花梨

0.367

14760

连片种植

桂花树

0.276

14760

连片种植

速丰桉

1.735

4490

1cm<φ<10cm

花生

1.823

1455

糖蔗

0.587

2970

未能收获

三、被征收集体土地村(组)征地补偿费用

土地权利人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元)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元)

合计(元)

覃塘区

石卡镇

村面村村

13村民小组

83133.71

8017.21

91150.92

14村民小组

413017.13

20169.68

433186.81

15村民小组

19158.38

997.92

20156.30

翰芦村

21村民小组

317909.44

25182.79

343092.23

合计

833218.66

54367.59

887586.26

四、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 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90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收回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被收回国有单位、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捷,联系电话:0775-4723773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配合贵港市覃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配合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请相互转告。

登记时间:2025519日—2025529

复核时间:2025519日—202568

登记地点:覃塘区石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国敏,联系电话:0775-4687952

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覃塘区征地机构认定的最终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

20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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