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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27 17:53     来源:黄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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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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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黄练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黄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黄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黄练退役军人服务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黄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第二部分:黄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黄练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4.55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机构改革后的新设单位,无同比数。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55万元,为2022年新设单位,无同比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为新设单位,无同比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为新设单位,无同比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为新设单位,无同比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事业收入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为新设单位,无同比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活动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经营活动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为新设单位,无同比数,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也没有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为新设单位,无同比数,主要原因是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无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情况。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2022年新设单位,无年初结转数据。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4.55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后的新设单位,无同比数。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覃塘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等。本单位为机构改革后的新设单位,无同比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的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等支出。本单位为机构改革后的新设单位,无同比数。

3.卫生健康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包括事业单位医疗。本单位为机构改革后的新设单位,无同比数。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覃塘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等。本单位为机构改革后的新设单位,无同比数。

5.住房保障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本单位为机构改革后的新设单位,无同比数。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3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2万元,本单位为机构改革后的新设单位,无同比数。其中:基本支出14.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机构,故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年初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3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覃塘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0.84万元,全部都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2.38万元,全部都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2021年度核增绩效工资增量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0.3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根据规定计缴的单位医疗保险。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覃塘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护费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0.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75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机构,故年初无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77万元,本单位为2022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机构,故年初无预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无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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