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区级工矿商贸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区级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依法监督工矿商贸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五)承担覃塘区管理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及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材料收集上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39.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8.22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0.09万元,增长33.5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8.22万元,为覃塘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1.21万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7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17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2017年市本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等专项工作经费。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上年结转和结余0.8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12万元,减少56.85%,主要原因在于用2016年度结转结余支付2017年度相关款项。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39.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7.71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0.09万元,增长33.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经费由区预算股预留,由区财政局统一划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在于2017年4月份之前部门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区财政局代扣代缴,原先未纳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范围之内。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同比增长11.56%,主要是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缴费基数变大,缴费支出增多。
4.其他扶贫支出2.8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8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区进入扶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为了确保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进行了预算调整:由区财政局划拨1.5万元经费作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由本单位从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经费中调整1.35万元用于支持山北乡石马村农业生产发展。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7.5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9.91万元,增长23.8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工资福利支出增多;聘用人员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多;开展了扶贫、招商、重大安全隐患改造等工作,项目支出明显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1.9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4.65万元,增长63.52%。主要原因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大,缴费数增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1.3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60.71%,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由区卫计局向我局划拨0.5万元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用于2018年度开展覃塘区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7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9.57万元,增长33.44%。其中:基本支出217.75万元,项目支出19.96万元。
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95%。
(一)招商引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经费由区预算股预留,由区财政局统一划拨。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在于2017年4月份之后原本由区财政局代扣代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转为由预算单位自行扣缴,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
(三)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5%。
(四)其他扶贫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区进入扶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为了确保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进行了预算调整:由区财政局划拨1.5万元经费作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由本单位从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经费中调整1.35万元用于支持山北乡石马村农业生产发展。
(五)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92.38万元,支出决算1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及人员数量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多。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 38.58万元,支出决算4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3%,主要原因在于聘用人员数量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七)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7万元,决算与预算发生偏差的原因在于“覃塘毛尖茶场道路”隐患整改项目列入贵港市2017年度重点隐患点治理对象,由市财政局划拨专项整治资金。
(八)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年初预算 26.44万元,支出决算2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3%,主要原因在于公务交通补贴实际支出略少于年初预算数。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91万元,决算支出为1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大,缴费支出增多。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调,聘用人员人数增加,其他工资福利增多。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2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2%。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明显增多。
(三)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9.31%。主要原因为聘用人数增加,及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大,缴费支出增多。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7年,安排贵港市覃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2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 次,人次11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8 %,比上年决算数1.98万元减少0.86万元,下降43.43%。
4.“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于我局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7万元,比2016年增加3.17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局增加了4名聘用人员,办公费等支出相应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33.81%。
共组织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根据区政府批复的执法计划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75家烟花爆竹零售点、3家危化生产企业、25家加油站、21家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开展了累计全年不低于5000次行政执法检查,确保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预防和控制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经济发展的良好秩序。辖区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12起,同比下降50%;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12人,同比下降45.45%。通过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落实,有效地控制了辖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起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达到了项目立项的预设目标。通过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控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起数,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员,保障了本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活动,促进了辖区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