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覃塘区市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覃塘区市政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市容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覃塘区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和市容管理战略;在城区总体规划指导下,拟订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和市容管理中长期发展计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二)承担城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职责;
(三)承担城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职责;
(四)承担城区风景名胜行政主管职责;
(五)承担城区公共照明行政主管职责;
(六)承担城区道路桥梁行政主管职责;
(七)承担城区排水行政主管职责;
(八)承担城区燃气供气行政主管职责;
(九)承担城区市容行政主管职责;
(十)承担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职责;
(十一)承担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职责;
(十二)承担城区市政市容执法监察行政主管职责;
(十三)承担城市维护费使用和城区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收费项目管理职责;
(十四)承担指导全区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和市容管理职责;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市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覃塘区市政管理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4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覃塘区市政管理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覃塘区市政管理监察大队;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覃塘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覃塘区公用事业管理站。
第二部分: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2557.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450.68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1064.61万元增加1492.97万元,增长140.2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50.68万元,为覃塘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908.7万元增加1541.98万元,增长169.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装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城乡社区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106.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155.91万元减少49.01万元,增长下降3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比2016年度少,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相对也少。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2557.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68.04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1064.61万元增加1492.97万元,增长140.2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招商引资和其他宣传事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6.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创城清铲清运建筑垃圾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2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和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21.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才开始做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5.08万元增加2.04万元,增长40.1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增加新进人员的社会保险和职工人员五险基数的调增。
4.城乡社区支出(类)910.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运行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904.38万元增加5.73万元,增长0.63%,主要原因是增加覃塘城区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支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村屯安装公共照明试点项目支出、“荷美覃塘”开园活动工作经费支出、“蓝天保卫战”洒水降尘工作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1.47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38.1万元减少36.63万元,下降96.14%,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建设莲藕产业(核心)示范区夜景亮化、群山栈道景观照明等工程经费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0.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二层机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0.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720.7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10.12万元增加710.63万元,增长7022.04%,主要原因是追加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及2017年住房公积金提高标准后增加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889.5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6年度决算数106.91万元增加782.63万元,增长732.05%,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进度无法进行支付,待验收合格后才能按进度进行支付。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8.9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926.75万元增加722.23万元,增长77.93%。其中:基本支出654.91万元,项目支出944.07万元。
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4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四)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原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2017年才开始做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并通过追加方式解决资金,所以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主要用于根据覃塘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6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3%。主要用于根据覃塘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99万元,支出决算为9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05%。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覃塘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2%。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园林绿化树木修剪工程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黄练镇路灯建设工程进度款。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2万元。主要用于覃塘城区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经费、“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村屯安装公共照明试点项目经费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30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6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3%。主要用于公用事业站和环境卫生管理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覃塘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楼租赁费等日常经费支出;及补充购买垃圾桶、覃塘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等经费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42.19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8%。主要用于市政管理监察大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覃塘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楼租赁费及监察装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07万元。主要用于“荷美覃塘”开园活动工作经费、“蓝天保卫战”洒水降尘工作经费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十五)资源探测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二层机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79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1%。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向缴纳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09万元、津贴补贴28.57万元、奖金48.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13万元、伙食补助费4.60万元、绩效工资3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98万元、退休费5.53万元、奖励金0.20万元、住房公积金20.75万元;公用经费274.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84万元、印刷费3.28万元、水费5.33万元、电费0.03万元、邮电费3.08万元、差旅费14.92万元、租赁费8.55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专用材料费17.99万元、专用燃料费10.73万元、劳务费153.63万元、工会经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5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9.9万元的141.7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进人员及人员工资提资,因此发生的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支出增加;2017年才开始做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63万元的762.3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办公经费、“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经费和垃圾清运承包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86万元的115.84%。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新进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提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二是2016年绩效发放不纳入2017年年初预算,造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决算支出大于预算。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0.21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临时工作需要的设备购置支出。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0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30.94减少11.88万元,下降38.4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06万元。
覃塘区市政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9.06万元。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决算数为19.06万元。上年结转,所以年初无预算。主要用于缴交城区路灯电费和城区路灯的维修维护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万元。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20万元,支出决算3.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2.74%,比上年决算数6.53万元减少2.64万元,下降40.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贵港市覃塘区市政管理局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94万元,平均每辆1.9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次,人次23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85%,比上年决算数2.71万元减少0.77万元,下降28.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71%,比上年决算数3.82万元减少1.87万元,下降48.95%。4.“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所以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21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6年增加138.43万元,增长101.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5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7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用车主要是外出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覃塘城区街道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和“城区垃圾清运承包费”共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共1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1〕124号)、《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市直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财预〔2011〕15号)文件和我区财政部门要求,我局对覃塘城区建设与改造经费、城区垃圾清运承包费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项目评价结果为100分,评价优秀。
(详见附件:贵港市覃塘区市政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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