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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配置和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桂财农〔2019〕147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贵财农〔2025〕9号)的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并要求如下:
一、要以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为导向,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和优化衔接资金项目预算执行工作,进一步从整体上提升衔接资金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能力和水平。
二、要将衔接项目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衔接资金项目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跟踪问效。要掌握衔接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运行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目标实现,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要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审核流程进行调整。
三、要根据区财政安排开展部门衔接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核验工作。要充分应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整体支出责任。
附件:1.覃塘区2025年第一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批复汇总表
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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