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区财政局,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达开实验小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4〕4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区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足额落实应分担资金。各区要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教育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20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相关经费,严禁迟拨、欠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经费。区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落实经费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区域内公用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薄弱学校倾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二、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经国务院同意,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各区教育、财政部门持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
三、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各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同等条件下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四、根据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含县镇)、设区市城乡结合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此次下达校舍安全保障资金要优先改扩建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伙房),科学编制项目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执行进度。
五、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门对直达资金实行监控。2024年起,自治区将校舍安全保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教师工资补助纳入直达专户管理。资金下达后,各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拨付到学校(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年度资金使用进度不得低于财政部门规定的序时进度。校舍改扩建类资金使用要充分考虑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优先安排到年内项目实施进度快的项目,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分年度安排预算,不得跨年度安排资金,造成资金闲置或沉淀。
六、各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规定,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参照自治区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制定本地区绩效目标表,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表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分解表
贵港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