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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广西税务局关于转发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工信规划〔2025〕50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申报。
对于已在《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请于2025年6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对于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请于2025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韦启铭,0775-4563779;贵港市财政局曾雪花,0775-4560799;贵港市税务局梁永娴,0775-2773076。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广西税务局关于转发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贵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贵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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