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个人中心| 覃塘融媒公众号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涉企优惠政策 > 地方涉企优惠政策
发文单位: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4日
标  题:覃政办〔2023〕11号 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覃塘区单板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覃政办〔2023〕11号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4日

覃政办〔2023〕11号 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覃塘区单板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8-04 18:05     来源: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覃塘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覃塘区单板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4

(此件公开发布)

覃塘区单板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贵港市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木材加工行业税收监管工作,围绕“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主题,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为木业企业解难题、鼓干劲、强信心,促进覃塘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3年覃塘区确保实现单板企业月度新增入规39家以上,新增工业产值20亿元以上;2023年实现单板企业下转上11家以上;拟2024年实现单板企业月度新增入规35家以上,新增工业产值35亿元。其中,各乡镇(街道)完成相应的单板企业上规入统预期目标及产值(详见附表)。

二、标准及条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条件为年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开票金额)达2千万的工业企业,月度新增申报时间为:2月份一般在119日前,3—11月在每月10日前;规下转规上企业申报时间为:一般第一批为每年的11月底前,第二批为15日前(因2023年开展“五经普”工作,规下转规上企业申报时间仅实施第一批)。结合本方案,具体可分为:

(一)2023年实现月度新增入规。1031日前,企业需为一般纳税人,累计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开票金额)达到2千万,且申报主营区间的最后一个月当月应税销售额未开发票部分不得超过20%额度的工业企业。备案证明的时间顺序原则上应为成立-备案-开工-竣工,开工建设后再备案的需要补充说明,竣工时间需至少晚于备案时间一个月,不可先生产后备案,且备案当月不得申报入库。企业的大门、生产车间、仓库应能体现为新企业,现场有实际生产。

(二)2023年实现下转上入规。1031日前,企业需为一般纳税人,累计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开票金额)达到2千万,且申报主营区间的最后一个月当月应税销售额未开发票部分不得超过20%额度的工业企业。企业的大门、生产车间、仓库应能体现为新企业,现场有实际生产。

(三)拟2024年实现月度新增入规。20241031日前,企业需为一般纳税人,累计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开票金额)达到2千万,且申报主营区间的最后一个月当月应税销售额未开发票部分不得超过20%额度的工业企业。备案证明的时间顺序原则上应为成立-备案-开工-竣工,开工建设后再备案的需要补充说明,竣工时间需至少晚于备案时间一个月,不可先生产后备案,且备案当月不得申报入库。企业的大门、生产车间、仓库应能体现为新企业,现场有实际生产。

(四)拟2024年实现一季度月度新增入规。企业需为一般纳税人,20242月月度新增企业需在2023年内投产,2023年全年累计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开票金额)达到2千万,且申报主营区间的最后一个月当月应税销售额未开发票部分不得超过20%额度;3月月度新增企业须在2023年第四季度投产,申报主营区间为20231020242月,累计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开票金额)在20242月底前达到2千万,且申报主营区间的最后一个月当月应税销售额未开发票部分不得超过20%额度。企业的大门、生产车间、仓库应能体现为新企业,现场有实际生产。

三、组织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存翔担任组长,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落实。

(一)工作指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指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傅宇伦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员:陈新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欣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潘军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昕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庆金  区税务局副局长

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

谢燕美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干部

王伟良   区税务局干部

迪   区税务局干部

联络员:赵国思,联系方式:18178545351

工作职责: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支撑和政策指导;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单板企业整合产能、上规入统指导工作。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及时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单板产能分布情况,优先落实单板企业升级和上规入统的政策支持,落实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区发展改革局负责跟踪指导单板企业备案工作,及时反馈单板企业备案情况;区统计局负责明确单板企业上规入统的具体标准,负责争取上级统计部门对我区单板行业整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区税务局负责指导企业在整合过程中规范税收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同时做好相关数据分析并及时提供相应数据参考;各乡镇(街道)成立工作组,负责与企业对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专人跟踪负责企业培育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扩产一批增加生产线,扩产能。以现有单板企业为基础,重新注册单板法人企业,通过收购、租赁或者委托加工等方式增加生产线,提高产能,同时对经营场地和财务管理进行规范,统一采购原材料(主要是原木)和销售单板,经营流水只反映在一个经营者名下,达到月度新增入库的标准。协调下游胶合板企业给足订单现有单板企业,确保满产达产。针对有潜力能够实现年内月度新增单板企业,由辖区乡镇成立工作组做好单板企业服务工作,协调、跟踪胶合板企业给足订单,确保单板企业稳定供货、满产达产。同时工作组指导单板企业按程序申报主营业务收入,确保按时上规入统。

(二)新建一批。胶合板企业牵头通过租赁或收购单板供应商生产线的方式,成立大型单板企业上规入统。以在库规上胶合板企业牵头,通过收购或者租赁的方式取得单板产能,对周边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家庭作坊式单板企业进行整合,取得小、散单板厂的机械设备和经营场地,扩大产能和业务量,成立具备上规入统条件的单板企业。

(三)规范一批。引导旧单板企业规范化经营。针对2022年之前注册的旧单板企业,引导企业重新注册、备案,成立新单板企业。按照上规入统的标准,规范化企业经营场地和财务管理,同时跟踪服务企业满产达产,按时上规入统。

(四)转型一批。引导单板企业转型升级。当前覃塘区生产大规格单板(1.27米规格)企业非常少,产能不足,同时生态胶合板生产企业需要从外地购买以弥补缺口。引导现有的单板企业更换大规格单板生产设备,帮助企业解决厂房用地及晒场用地需求,补强补齐产业链。引导单板企业升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加快上规入统。

(五)整合一批。利用现有规上企业整合小、散单板企业。利用现有规上单板企业、已停产未退库的胶合板企业,通过委托、租赁或者收购的方式,将小、散单板企业收纳入企业名下,重新盘活资产,此方法见效快,无需重新注册企业上规入统即可直接统计产值。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发挥政府扶持政策的协同作用,按照《覃塘区关于推动木材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覃塘区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覃塘区促进单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奖励措施》等精神,给予达到条件的企业新上规工业企业转规奖励、单板企业规范升级奖励、单板企业转型升级奖励,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经费保障。工作经费方面,按照月度新增入规1家单板企业拨付1万元工作经费的标准实施。工作开展期间,先根据各乡镇(街道)预期目标数按15000元拨付工作经费,预期目标完成后再拨付余下经费;预期目标不完成的乡镇收回已拨付的前期工作经费。通过整合单板产能,每新增5000万元单板工业产值,增加1万元工作经费。

(三)作风保障。工作注重务求实效,发挥工作组力量,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检查指导,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跟踪问效,确保单板企业上规入统工作步步深入、有序推进,真正取得实效。

附件1.各乡镇(街道)单板企业上规入统预期目标分解表2.停产未退库规上企业及现有规上单板企业名单

3.2023年上规入统月度新增拟培育单板企业名单

4.2024年上规入统月度新增拟培育单板企业名单

5.动员重新注册公司拟2024年培育月度新增上规入统单板企业名单

6.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覃塘区促进单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奖励措施的通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