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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开展贵港市覃塘产业园区新材料科技园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将规划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贵港市覃塘产业园区新材料科技园总体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划期限:2025-2035年,其中,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规划范围: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新材料科技园规划包含旧园区及扩园部分(青云园)。旧园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西外环连接线,南邻鲤鱼江,西至209国道,东至西龙贡屯,规划总面积434.19hm2。青云园规划范围为东至南经三路,南至西外环连接线,西至覃石路,北至沿黎路,总规划面积229.01hm2。
二、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潘璐
电话:0775-4650065
三、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0771-4847466
邮箱:gxbysthjyxgs@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和网络链接
下载表格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8ff3dee56e.zipv6.gxzf.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单位或者环评单位。
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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