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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覃塘产业园区新材料科技园(青云片区)总体规划(2025-2035)》已完成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报告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规划范围
贵港市覃塘产业园区新材料科技园(青云片区)东至南经三路,南至西外环连接线,西至覃石路,北至沿黎路。
规划面积229.01公顷(约3435.19亩),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发展定位
以优化新材料科技园产业结构为主线,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实现“两提两增”(提速增量、提质增效)为目标,通过招商引资,促进企业落地投产,将青云片区培育成为特色突出、市场定位鲜明、绿色环保的现代化园区。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地块现场;
(二)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项规划专栏;
(三)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30日,自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775-4650065,邮寄地址:贵港市覃塘区文昌路2号409室,邮编:537121)。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贵港市覃塘产业园区新材料科技园(青云片区)总体规划(2025-2035)
2.公众意见表
贵港覃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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