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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精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享受国家的免费政策,切实减轻家庭育儿负担,现将相关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实施事项告知如下:
一、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公办幼儿园: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这里所说的学前一年就是通常所说的幼儿园大班和混龄班5-7岁)。
民办幼儿园: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收费标准(不包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三、温馨提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为了保证适龄儿童享受到国家免费政策,请广大家长到我区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小学附设幼儿班,以及持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通过年审)报名就读。如果是在无办学资质的无证园或其他社会机构就读的儿童,将无法享受以上免保教费政策。
为保障广大儿童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对此建议广大家长为孩子选择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就读,或尽快转入具有办学资质幼儿园。
咨询电话:0775-4723430。
附件:覃塘区2025年秋季学期有招生资质的公民办幼儿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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